随着“十四五”开局和乡村振兴逐步实施,石材用量将会大幅提升,石材行业前景较好。经初步考察,那曲市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花岗岩石材储量丰富,成材率高,材质优良。为加快发展班戈县县域经济发展,依据班戈县招商引资规划,现就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花岗岩石材开发项目对外公开进行招商,现公告如下:一、项目概况(一)项目名称: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花岗岩石材开发项目(暂定名,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。(二)资源简介: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海拔4800米,距离班戈县城约65公里,主产花岗岩石。花岗岩石是一种耐用的低碳、高档装饰装修材料,能引导装饰消费时尚,美化环境。特别能通过颜色、形态、线条为消费者营造和谐空间。花岗岩石不需要进行窑炉的煅烧,只需对原始材料进行无害的冷加工,是建材类综合能耗的1/10,是公认的解决环境污染的低碳型材料。二、项目开发建设方式及要求 (一)本项目由投资方全额投资,招商人依据相关规定,资源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项目招商,具体合作方式及项目投资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开发协议为准。(二)如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转、牧户搬迁等费用,由投资人先行垫付。(三)中选投资方在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30日内在班戈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运营公司,总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。中选投资方经营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经营范围。(四)中选投资方自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之日起90日内,需提交项目总体规划、项目开发方案或施工设计,报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。(五)中选投资方未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建设内容,招商人有权依法终止协议,造成的损失依法由中选投资方自行承担。(六)本项目规划、建设和运营须符合国家、自治区、市、县的相关政策,严格遵守土地、林地占用、旅游发展规划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,合法开发,依法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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